“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湖北警方2022年破获电诈案件逾2万起******url:https://m.gmw.cn/2023-01/04/content_1303244132.htm,id:1303244132
中新网武汉1月4日电 (武一力 杨保华李宗吾)记者4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2022年,湖北警方破获电诈案件21240起,打掉犯罪团伙1450个,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2022年7月5日,襄阳市襄州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其母亲在某收藏品公司购买大量假冒伪劣“纪念币”,总价9万余元(人民币,下同)。襄州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郭某、陈某、展某3人注册经营“襄阳某收藏品有限公司”,对老年人销售假劣收藏品实施诈骗。警方迅速将3人抓获,打掉这一涉嫌养老诈骗的团伙,抓获21人,扣押涉案物品300余种4000余件,涉案金额2000万元。
2022年6月,武汉市青山区王女士因身体不适,在网上添加了一名“老中医”,花2万元购买了8个疗程中药,但病情丝毫没有缓解,王女士向武汉市青山区警方报警。警方根据线索,在湖南衡阳抓获以嫌疑人龙某为主的犯罪团伙。经查,这一诈骗团伙通过高价销售假劣药品,非法牟利600余万元,受骗人员涉及全国多省市4200余人。
2022年4月至5月,咸宁警方根据市民报警的关于某聊天APP诈骗线索,对资金流、信息流进行综合研判,查明一个以海南儋州籍人员为主,且涉及江西、广东、四川等地的诈骗团伙。咸宁警方成立专案组,顺藤摸瓜,打掉一个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并抓获为该集团提供服务的多个黑灰产团伙人员62名,扣押各类涉案电子设备189台,涉案金额6.8亿元。
湖北警方正告诈骗分子,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