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下这口酥脆鲜香,儿时的年味也回来了。原汁原味的幸福,往往藏在最简单的食物里。
清晨的早餐摊,陪伴了每个上学日。绿豆面饼丝浇上麻酱带来的幸福感,拥有让人安心的魔力。
“走,饮茶先啦!”男女老少围坐一桌,吃着早茶,谈笑风生,好不热闹。
油辣椒、糟辣椒、胡辣椒、折耳根。品尝家乡百般滋味,方知滚烫人生可贵。
冰糖葫芦车,儿时的回忆,小时候的味道。
这是家乡不变的那一抹甜,五彩缤纷却不艳眼,在不经意间能宽慰人心。
地摊小海鲜,鲜甜的味蕾记忆,每一口都是乡愁~
你想家,家也很想你
家乡的味道
永远都是心中最浪漫的记忆
刻在心头的老地方
是永远的风景
纵使他乡万盏灯,不抵故乡当头月。家乡湖面倒映的月光,是追梦路上的保护色。
音乐、冰雪,所有关于浪漫的一切,构成了独特的家乡记忆。
家乡拥有童话般的治愈力,自由自在,真诚且美好。
让光充满自己,也让自己发出亮光。新的一年,开启你灿若朝阳的人生吧。
家乡是让无数候鸟栖息的湿地,也是让心休息的自留地。当静下心来感受生活,就会发现美好悄然而至。
这座小城,理性而优雅,静谧有力量,不仅能安顿自己,亦能感染他人。
海边的火箭发射基地,童年时就埋下了好奇的种子。对生活带着满腔热情长大,终将抵达向往的快乐星球。
摸不到的丹霞山脉,乘着热气球,就能换个方式领略家乡的美。
家乡倒映星海的长江,波光粼粼,简单纯粹闪闪发光,是创造奇迹的力量。
家乡
是永远拍不完的浪漫
记忆中的“烟火”
是儿时的玩伴
是璀璨的烟花
是故乡的袅袅炊烟
故乡的炊烟,在梦里、心里、记忆里,连接思乡的情思,成为最美最难忘的记忆,珍贵而真切。
把传统的美和创新的趣带给所有人,有你就是好日子,年年岁岁有锦鲤,岁岁年年添新意。
街角的报刊亭,就像一座桥梁,承载着几代人的记忆。
儿时看皮影戏的快乐,是专属的精神资产。在纷扰的生活里保持童心,不舍自由纯粹,过可爱的人生。
那些自由自在的奔跑,不顾一切大笑的时光,是少年时代的记忆,也是赤诚不变的快乐底色。
回旋在胡同上方的鸽哨声,是儿时最熟悉的记忆。走进胡同深处了解家长里短,也能飞往更高的蓝天,俯瞰人生百态。
小时候看不懂的戏,如今早已读懂了其中道理。如果命运如剧本,就做自己人生最好的导演。
走进一家温馨的咖啡店,或许就是为了遇见温暖的你。朝朝暮暮又年年
烟火在人间
家乡的一角一瞥一瞬
总有一处风景
让你心动和留恋
也总有一条街道
留着只属于你的故事
记忆中的童年味道,温暖且不变。
最诗意的生活,就藏在日常里,为人间烟火增添浪漫意趣。
离家最近的菜市场,不仅藏着熟悉的滋味,更滋养着平静悠然的内心。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又想起那一年在家乡的春光里,拍到的小奶猫。
记忆中的童年味道,温暖且不变。
心怀期许,人生总会柿柿如意。家乡可爱大柿子,新的一年好事连连,日子甜甜。
还记得老家楼下的那棵桂花树吗?关于家乡的记忆,一定会有桂花的香甜。
那年在街头偶遇的小狗与花车,感觉整个世界都明亮了。
家乡的烟火气
治愈着每一位离家的孩子
你找到家乡了吗?
这一年
你一定攒了好多话想和亲人说
愿我们都能早日平安到家
陪陪家人
度过一段温暖时光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监制/李浙 主编/马文佳 编辑/张娅喃 校对/高少卓 图片/快手“500个家乡”项目组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